金融监管总局最新发声!涉及多项利好措施!
金融监管总局最新发声!涉及多项利好措施!
金融监管总局最新发声!涉及多项利好措施!科技部、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发布《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(zhèngcè)举措(jǔcuò)》(以下简称(jiǎnchēng)《政策举措》),从货币信贷、资本市场、科技保险等七个方面(fāngmiàn),提出15项政策举措。
5月22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,金融监管总局(zǒngjú)新闻发言人(fāyánrén)、政策研究司司长郭武平介绍了(le)金融监管总局引导构建的“345”科技金融服务体系,科技保险进展,以及接下来如何落实好《政策举措》。
“345”科技(kējì)金融服务体系支持科技企业获得更多资金支持
郭武平介绍,“345”科技(kējì)金融服务体系中的“3”是政策体系、产品供给体系和专业组织体系。截至今年一季度末,银行业高新技术(gāoxīnjìshù)企业贷款余额17.7万亿元,同比增长(zēngzhǎng)20%,增速远高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(píngjūnshuǐpíng)。目前大中型银行已在总行和省分行层面设立了专门的科技金融部门,全国设立科技支行(zhīxíng)2178家。
“4”是科技(kējì)金融4项试点,支持科技企业获得更多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支持。一是金融资产投资(tóuzī)公司(gōngsī)股权投资试点,范围从上海扩大到全国18个城市及其所在省份,目前签约意向金额突破3800亿元。二是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(gǎigé)试点,三批试点规模合计将达到2220亿元。三是科技企业并购(bìnggòu)贷款试点,允许部分银行在18个城市开展试点,将并购贷款的期限从7年(nián)延长到10年,贷款占并购资金的比例从原来的60%提高到80%,目前所有的试点银行都(dōu)已经(yǐjīng)全面落地。四是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,主要解决知识产权登记、评估、处置等(děng)难题。
“5”指的则是(shì)发挥5类金融机构各自服务优势(yōushì)。其中,政策(zhèngcè)性银行为科创提供中长期、低利率的融资(róngzī)支持。商业银行将(jiāng)科技创新作为重点支持领域,近几年连续实现贷款余额和户数双增长。保险机构完善产品体系,形成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保障。资管机构和金融资产投(tóu)资公司加大股权投资(tóuzī)力度,投早、投小、投长期、投硬科技。其他非银机构也发挥专业优势,比如提供融资租赁等特色服务,解决科技设备更新迭代快等问题。
正在研究(yánjiū)制定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
科技保险对关键核心技术(héxīnjìshù)攻关和未来产业培育发展具有“减震器(jiǎnzhènqì)”和“稳定器”的作用。
据郭武平介绍,金融监管(jīnróngjiānguǎn)(jīnróngjiānguǎn)总局(zǒngjú)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发布政策文件,扩大(kuòdà)首台(套)、首批次保险补偿范围,调整机制流程,优化条款费率。试点启动以来,累计提供(tígōng)风险保障超过万亿元。将保险资金(bǎoxiǎnzījīn)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上市股权的风险因子调整为0.4;投资科技(kējì)板企业股票风险因子从0.45下调到0.4;科技保险适用财产险风险因子计量的最低资本要求,按照90%计算(jìsuàn)偿付能力充足率。金融监管总局会同科技部等部门在集成电路、商业航天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共保体(tǐ)机制,为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提供风险分担方案(fāngàn)。截至去年年底,保险业全年提供科技保险保障约9万亿元,投资科技企业超过6000亿元。
目前正在实施和即将实施的还有三项政策举措。据了解,一是上个月刚刚出台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企业(qǐyè)重大股权政策,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与保险业务相关(xiāngguān)的科技相关企业。二是将保险资金投资单一创业投资基金(jījīn)的余额占基金实缴规模的比例从(cóng)20%提高到(dào)30%,为更多保险资金投向创业投资基金创造条件。三是金融监管(jīnróngjiānguǎn)总局正在联合科技部等研究制定(zhìdìng)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,优化科技保险服务体系,更好发挥保险业风险(fēngxiǎn)补偿、风险减量、资金杠杆以及链接互通的功能作用。
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强科技金融“三项建设”
《政策(zhèngcè)举措》是(shì)七部门围绕科技创新领域新情况新问题作出的(de)系统性、综合性政策文件,主要是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用于科技创新,实现科技金融服务提质、扩面、增效。郭武平表示,下一步,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(jìxù)会同相关部门,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强“三项(sānxiàng)建设”,抓好落实。
第一项是加强科技金融服务机制建设。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金融机构把科技金融服务纳入机构战略规划和(hé)年度重点任务,构建(gòujiàn)相对独立(dúlì)的科技金融业务管理机制,并向科技金融专业和特色分支机构适当授权。将推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(gōngzuò)机制向科技领域倾斜对接帮扶资源,指导银行(yínháng)保险机构在绩效考核、内部资金转移定价(dìngjià)等方面给予倾斜,在尽职免责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要求。
第二项是加强科技金融产品体系建设(jiànshè)。支持银行综合运用科技企业创新积分等多方面信息,提升科技型企业首贷率。规范(guīfàn)与外部投资机构(jīgòu)合作,独立有效开展信贷评审,探索和(hé)完善“贷款+外部直投”等业务(yèwù)模式。对于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流动资金贷款,允许银行适当延长贷款期限,最长达五年。鼓励(gǔlì)保险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。
第三项是加强科技(kējì)金融专业能力建设。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差异化科技金融评估评价体系,突出(tūchū)科技人才、科研能力、研发投入等(děng)适合科技企业特点的创新要素。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,推动科技金融服务业务处理、经营管理(guǎnlǐ)、内部控制等关键环节向数字化(shùzìhuà)、智能化转型发展(fāzhǎn)。健全科技金融业务风险(fēngxiǎn)分担机制,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。推动改进科技中介服务,为金融机构提供有公信力的科技咨询和价值评估等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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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金融时报客户端
记者(jìzhě):徐贝贝(xúbèibèi) 编辑:云阳 邮箱:fnweb@126.com 关注金融时报公众号 看更多独家新闻资讯

科技部、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发布《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(zhèngcè)举措(jǔcuò)》(以下简称(jiǎnchēng)《政策举措》),从货币信贷、资本市场、科技保险等七个方面(fāngmiàn),提出15项政策举措。
5月22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,金融监管总局(zǒngjú)新闻发言人(fāyánrén)、政策研究司司长郭武平介绍了(le)金融监管总局引导构建的“345”科技金融服务体系,科技保险进展,以及接下来如何落实好《政策举措》。

“345”科技(kējì)金融服务体系支持科技企业获得更多资金支持
郭武平介绍,“345”科技(kējì)金融服务体系中的“3”是政策体系、产品供给体系和专业组织体系。截至今年一季度末,银行业高新技术(gāoxīnjìshù)企业贷款余额17.7万亿元,同比增长(zēngzhǎng)20%,增速远高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(píngjūnshuǐpíng)。目前大中型银行已在总行和省分行层面设立了专门的科技金融部门,全国设立科技支行(zhīxíng)2178家。
“4”是科技(kējì)金融4项试点,支持科技企业获得更多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支持。一是金融资产投资(tóuzī)公司(gōngsī)股权投资试点,范围从上海扩大到全国18个城市及其所在省份,目前签约意向金额突破3800亿元。二是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(gǎigé)试点,三批试点规模合计将达到2220亿元。三是科技企业并购(bìnggòu)贷款试点,允许部分银行在18个城市开展试点,将并购贷款的期限从7年(nián)延长到10年,贷款占并购资金的比例从原来的60%提高到80%,目前所有的试点银行都(dōu)已经(yǐjīng)全面落地。四是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,主要解决知识产权登记、评估、处置等(děng)难题。
“5”指的则是(shì)发挥5类金融机构各自服务优势(yōushì)。其中,政策(zhèngcè)性银行为科创提供中长期、低利率的融资(róngzī)支持。商业银行将(jiāng)科技创新作为重点支持领域,近几年连续实现贷款余额和户数双增长。保险机构完善产品体系,形成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保障。资管机构和金融资产投(tóu)资公司加大股权投资(tóuzī)力度,投早、投小、投长期、投硬科技。其他非银机构也发挥专业优势,比如提供融资租赁等特色服务,解决科技设备更新迭代快等问题。
正在研究(yánjiū)制定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
科技保险对关键核心技术(héxīnjìshù)攻关和未来产业培育发展具有“减震器(jiǎnzhènqì)”和“稳定器”的作用。
据郭武平介绍,金融监管(jīnróngjiānguǎn)(jīnróngjiānguǎn)总局(zǒngjú)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发布政策文件,扩大(kuòdà)首台(套)、首批次保险补偿范围,调整机制流程,优化条款费率。试点启动以来,累计提供(tígōng)风险保障超过万亿元。将保险资金(bǎoxiǎnzījīn)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上市股权的风险因子调整为0.4;投资科技(kējì)板企业股票风险因子从0.45下调到0.4;科技保险适用财产险风险因子计量的最低资本要求,按照90%计算(jìsuàn)偿付能力充足率。金融监管总局会同科技部等部门在集成电路、商业航天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共保体(tǐ)机制,为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提供风险分担方案(fāngàn)。截至去年年底,保险业全年提供科技保险保障约9万亿元,投资科技企业超过6000亿元。
目前正在实施和即将实施的还有三项政策举措。据了解,一是上个月刚刚出台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企业(qǐyè)重大股权政策,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与保险业务相关(xiāngguān)的科技相关企业。二是将保险资金投资单一创业投资基金(jījīn)的余额占基金实缴规模的比例从(cóng)20%提高到(dào)30%,为更多保险资金投向创业投资基金创造条件。三是金融监管(jīnróngjiānguǎn)总局正在联合科技部等研究制定(zhìdìng)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,优化科技保险服务体系,更好发挥保险业风险(fēngxiǎn)补偿、风险减量、资金杠杆以及链接互通的功能作用。
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强科技金融“三项建设”
《政策(zhèngcè)举措》是(shì)七部门围绕科技创新领域新情况新问题作出的(de)系统性、综合性政策文件,主要是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用于科技创新,实现科技金融服务提质、扩面、增效。郭武平表示,下一步,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(jìxù)会同相关部门,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强“三项(sānxiàng)建设”,抓好落实。
第一项是加强科技金融服务机制建设。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金融机构把科技金融服务纳入机构战略规划和(hé)年度重点任务,构建(gòujiàn)相对独立(dúlì)的科技金融业务管理机制,并向科技金融专业和特色分支机构适当授权。将推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(gōngzuò)机制向科技领域倾斜对接帮扶资源,指导银行(yínháng)保险机构在绩效考核、内部资金转移定价(dìngjià)等方面给予倾斜,在尽职免责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要求。
第二项是加强科技金融产品体系建设(jiànshè)。支持银行综合运用科技企业创新积分等多方面信息,提升科技型企业首贷率。规范(guīfàn)与外部投资机构(jīgòu)合作,独立有效开展信贷评审,探索和(hé)完善“贷款+外部直投”等业务(yèwù)模式。对于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流动资金贷款,允许银行适当延长贷款期限,最长达五年。鼓励(gǔlì)保险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。
第三项是加强科技(kējì)金融专业能力建设。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差异化科技金融评估评价体系,突出(tūchū)科技人才、科研能力、研发投入等(děng)适合科技企业特点的创新要素。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,推动科技金融服务业务处理、经营管理(guǎnlǐ)、内部控制等关键环节向数字化(shùzìhuà)、智能化转型发展(fāzhǎn)。健全科技金融业务风险(fēngxiǎn)分担机制,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。推动改进科技中介服务,为金融机构提供有公信力的科技咨询和价值评估等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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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金融时报客户端 记者(jìzhě):徐贝贝(xúbèibèi) 编辑:云阳 邮箱:fnweb@126.com 关注金融时报公众号 看更多独家新闻资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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